2005年8月28日,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》,2006年3月1日起施行。
2025年8月28日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》颁布二十周年纪念日。
《公证法》是规范公证活动、保障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依法履行职责、保护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律,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自《公证法》颁布以来,全省公证行业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依法履职、积极作为,充分发挥公证的服务、沟通、证明、监督职能作用,努力服务国家经济平稳较快发展、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、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、服务促进对外开放,取得了显著成绩,在推进全面依法治省进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。
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,全省公证行业将赓续初心、继往开来,以更专业的服务、更务实的举措赋能高质量发展,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注入更多公证力量、贡献更大法治价值。
视频来源:中国公证协会